珠海市鼎榮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公開
公開日期:2018/2/14
根據(國務院令第682號)《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有關規定要求,現對珠海市鼎榮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結果進行公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報告類型:報告表
項目名稱:珠海市鼎榮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珠海市金灣區紅旗小林山南的大顯工業園第三棟四、五兩層及第四棟一樓部分的建筑物
建設單位:珠海市鼎榮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廣東中科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為租賃工業廠房,生產廠房總建筑面積11896.91平方米,另使用第三棟邊上的一間廠區共用配電房,建筑面積149.52平方米,項目總租賃面積12046.43平方米。主要從事塑膠制品、吹瓶、模具以及五金制品、化妝用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預計年產閥門類2000萬套,瓶/蓋3800萬套,軟管類1500萬套,LED類產品300萬套,口紅管800萬套,厚壁產品300萬套,眼線筆100萬套。現階段綜合生產負荷達到設計產能的75%-85%。
項目于2017年6月委托深圳市環境工程科學技術中心有限公司編制《珠海市鼎榮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7年7月14日經過珠海市金灣區環境保護局的審批,批復文號為珠金環建【2017】42號。
項目主體工程與環保工程于2017年7月開工建設,2017年9月建成。2017年9月13日取得了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編號:4404042017000057)。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19日項目進入驗收階段。并委托廣東中科檢測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的現場采樣監測工作及編制了驗收監測報告(編號:(中科檢測環監(驗)字【2017】第1212005號)。
環保措施落實情況:1、項目生活污水經生活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后排放市政管網,滅菌廢水統一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專業公司處理。2、項目注塑/吹瓶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等離子體+水噴淋循環凈化塔”處理后30米高空排放JW-FQ-0599-3;破碎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后30米高空排放JW-FQ-0599-2;絲印/燙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等離子體裝置”設施處理后30米高空排放JW-FQ-0599-1。驗收監測結果:JW-FQ-0593-1排氣筒大氣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經等離子體設施處理后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JW-FQ-0593-2排氣筒大氣污染物顆粒物經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后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JW-FQ-0593-3排氣筒大氣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經“等離子設備+水噴淋凈化塔”處理后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3棟廠房周界外污染物顆粒物、苯、甲苯、非甲烷總烴濃度最高點及敏感點小林小學邊界處、小林華僑城邊界處濃度最高點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標準。3、項目邊角料、塑膠廢屑、金屬廢屑、不合格品及廢包裝材料,交由回收單位回收處理;滅菌廢水(HW06)、廢空桶(HW49)絲印過程產生的含油墨有機溶劑廢物(HW12)、廢機油及含油廢物(HW08),集中收集,分類存放,統一交由永興盛環保工業廢棄物回收綜合處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清運處理。危險廢物臨時貯存間滿足防風、防曬、防雨、防滲設置要求。4、項目的噪聲主要來源車間生產設備等,采取減振、消聲、隔聲、吸聲等降噪措施,噪聲排放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III類標準。
二、驗收監測(調查)結論
根據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調查)結果可知,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各監測點位處的廢氣污染物及噪聲監測值均滿足國家相應的標準限值要求;工程在設計、施工和調試階段也已基本落實了環評及其批復的環保措施。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開就項目的環境保護問題,征求項目所在地以及與項目相關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意見和建議,對項目在施工期和運營期所造成的環境影響的意見和建議。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形式和起止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于公開日2018年2月14日至3月18日內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反應意見和建議。
五、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珠海市鼎榮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金灣區紅旗小林山南的大顯工業園第三棟四、五兩層及第四棟一樓部分的建筑物
聯系人:行政人事部 胡小姐0756-6292187
附件:竣工驗收監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