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珠海市威迅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聚合物鋰離子電池主材隔膜生產線項目(一期)位于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南水鎮南化四路2號甲類車間C。項目總投資13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93萬元。總使用面積1252.8平方米。年產年產鋰離子電池隔膜2000萬平方米。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9年12月,項目委托珠海共享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編制了《珠海市威迅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聚合物鋰離子電池主材隔膜生產線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2022年2月20日,通過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的審批(珠環建表【2020】18)。2021年4月24日取得該項目國家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0400336398147P001Z)
項目主體工程與環保工程已完工,現已投入生產。
3、驗收范圍
珠海市威迅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聚合物鋰離子電池主材隔膜生產線項目(一期)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1、該項目現不對濾芯進行清洗,直接更換,廢濾芯交危廢公司處理,無清洗廢水產生;循環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當循環冷卻水的鹽度累積到一定濃度需更換時,更換下來的廢水委托有能力的處理單位處理。
2、生產設備減少2臺調配罐及6臺涂布機。
以上變動不屬于《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規定的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環境保護措施的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1)生產廢水
項目不對濾芯進行清洗,直接更換,廢濾芯交危廢公司處理,無清洗廢水產生。
(2)循環冷卻水
本項目循環冷卻水經過冷卻塔后存在損失,需要不斷補充,不外排。如當循環冷卻水的鹽度累積到一定濃度冷卻水需更換時,更換下來的廢水委托有能力的處理單位處理。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
2、廢氣
(1)項目隔膜涂布產生的廢氣,收集后經丙酮回收裝置(水洗回收)+三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高空排放,排氣筒高度為25m。
(2)項目隔膜涂布工序產生的廢氣未完全收集的部分以無組織的形式排放。
3、噪聲
項目生產設備、輔助設備以及車間機械通風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音,采取了合理布置、基礎減振、定期維護、保養、生產時間安排等降噪措施降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棄物
(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主要為廢包裝材料及廢隔膜,收集后交由回收單位處理;原輔料盛裝桶罐交由供應商回收處置。
(2)危險廢物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以及廢濾芯屬于危險廢物,企業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并在收集、運輸、貯存、處置中執行五聯單制度。危險廢物按《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場所的建設和維護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中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好危廢暫存區的防滲、防腐措施,危險廢物暫存區設置警示標志及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3)生活垃圾經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5、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企業按規定進行了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已辦理《規范化排污口標志登記證》,設置了環保標志牌。
四、驗收監測(調查)結論
根據廣東中科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市威迅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聚合物鋰離子電池主材隔膜生產線項目(一期)驗收監測報告》(編號:GDZKBG20220829001)顯示:該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廢氣污染物、噪聲監測值均及總量控制均滿足國家相應的標準限值要求;工程在設計、施工和調試階段也已基本落實了環評及其批復的環保措施。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開就項目的環境保護問題,征求項目所在地以及與項目相關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意見和建議,對項目在運營期所造成的環境影響的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形式和起止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于公開日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11日(2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反應意見和建議。
七、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珠海市威迅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南水鎮南化四路2號甲類車間C
聯系方式:袁經理13411612558